关于修订《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11-02-23 | 阅读数:
厦门大学法学院文件 法学院【2011】 003 号 关于修订《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的决定 《关于修订的决定》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关于修订《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的决定(另发)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