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8-06-05 | 阅读数:
厦门大学法学院文件 法学院[2008]05号 关于成立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学研究中心,由宋方青同志担任研究中心主任,郭春镇同志担任研究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