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6日上午9:30时,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永礼先生,应邀在我院B520教室做题为《新预算法的实施与期待》的学术讲座。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廖益新教授主任主持了本次讲座,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李晓辉老师以及法学院财税法方向的硕博士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王永礼教授由《三中全会决定》有关预算法的内容讲解引入,以预算法的修改、修正与修订为角度详细讲解了新预算法在实施和期待的五个方面内容,同时每个内容分别从制度、理论基础、实施重点、完善建议四个点进行讲解。首先,他讲解了收支体系与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的关系,分析有关新《预算法的》在收支体系上新增条款,并提出明确支出边界、明确收支划分界限等建议和期待。其次,王教授讲解了收支划分与政府事权划分的内容,提出了事权与支出责任要相适应,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和管理效率,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度加强中央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减少委托事务。再次,王教授也同样从制度、理论基础、实施重点、完善建议四点来讲解收支内容与预算审查的尽责性。最后,王教授对收支效力与预算执行的裁量性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他不仅提出了四方面的期待,在功能方面的总量变更与结构变更、主客观方面的内生变更和外生变更、实体界限和程序上控制以及增强法的稳定性,同时还讲解了我国地方发债以及国库代理制与经理制的相关内容。讲座后,在场的同学纷纷就自己的收获和相关问题的疑惑与黄教授作了热烈的互动和交流。

在整场讲座过程中王教授语言幽默,讲解的内容深厚独到,精彩的讲座使在场的听众收益匪浅,短短的两个半小时让大家意犹未尽。
陈丽/文 李庆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