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税法体系规划研究》开题报告会成功举办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4-11-21 | 阅读数:

2014年11月18日上午9点至11点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委托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主任、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副主任李刚副教授主持的《“十三五”税法体系规划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会于我院B419会议室举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研究员、法制处副处长丁作提博士和倪思超同志,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松青博士、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罗绪富同志等委托方代表,课题组负责人李刚副教授与全体在厦课题组成员出席了本次开题报告会。

首先由李刚副教授介绍了CITACT-XMU的基本情况,接着靳副司长畅谈了委托我院和CITACT-XMU从事此次课题研究的想法。报告会的核心环节,是在李刚副教授介绍课题开题报告主要内容的同时,由委托方代表对开题报告内容逐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双方就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关注重点、课题提纲等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探讨,甚至就某些部分标题的语言表述进行了细致的反复斟酌,最后就课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均达成了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课题研究既要体现出我国税法改革方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又要展现出我国对税收现代化的要求。

此次课题研究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于2014年10月初提出动议,经由委托方课题组联系人法制处丁作提博士和倪思超同志与李刚副教授长达1个多月的往来电话或邮件磋商,就课题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达成初步共识之后,才促成此次开题报告的成功举办。

本课题将致力于从我国现行税制改革实践出发,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税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的指导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同志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税收改革发展总目标的引领下,对我国“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的税法体系发展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计划,对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我校财税法学科在国内同专业领域内的领先地位。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邓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