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论坛--财税改革问题》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4-11-24 | 阅读数:

2014年11月18日下午三点,厦门大学法学院“名家论坛--财税改革问题”讲座在我院A301如期举行。本次讲座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靳万军副司长担任嘉宾,靳万军副司长先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办公厅、流转税管理司工作,曾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拥有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朱炎生副院长担任本场讲座的主持人,李刚老师也出席了本场讲座。

首先,靳万军副司长简要回顾了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和税制改革历程,并通过图表的形式详细介绍了我国目前的税收现状,使同学们对我国当前的财税制度有了整体的认识和了解。靳万军副司长还就外界广泛关注的“中国人的税收负担”问题做出了分析。他指出:要判断税收负担究竟是否过重,首先要清楚什么是宏观税收负担,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来看,需要考察两个指标,一是计算口径,二是考察支出领域,政府财政收入用于民生福利的占比是个重要指标。

接着,靳万军副司长介绍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财税事项,并重点介绍了2014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三大重点问题。靳副司长还向在场的老师同学们介绍了我国财税改革的进展。他指出,我国的财税改革要统筹兼顾五大因素,即要协调筹集收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征管能力、公平正义五个方面的因素。靳万军副司长重点介绍了我国“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及房地产税改革的进程。在介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进程时,靳副司长列举了1994年—2013年增值税数量、税收总量、占比三个数值,对此,他给出的评价是:“总体来说积极稳妥,最后结果还是不错的。”对于当前各个税种的改革,靳万军副司长指出,目前各项制度都正在不断完善,“虽然遇到一些困难,但的确在进步”,他还举例说,从2010年6月起首先在新疆试点实施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2011年推向全国,“这都是进步。”对于财税改革过程中一些存在争议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在向专家学者广泛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论证。

最后,靳万军副司长对其他财税事项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当前财税领域有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落实税收法定,重大的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改革,完善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二是税收优惠的清理与规范,建立税式支出制度及配套的量化分析制度;三是《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对于现行《税收征管法》中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修改,使之与时俱进;四是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推进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制度的建立。

靳万军副司长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为大家深入解读了我国的财税制度,内容诙谐幽默,引发大家更多思考。讲座的最后,靳万军副司长还应听众提问就当前的一些热点话题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靳万军副司长鼓励法学院的同学们要关注国内国际的财税制度的变化,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讲座的最后,李刚老师代表同学们对靳万军副司长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最后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许兴元/图  操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