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福建省高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祝昌霖法官一行莅临我院,并与我院党委书记李智勇,环境与能源法律研究中心的朱晓勤老师、周琛老师以及教学秘书刘巧英老师在法学院C419会议室就推进我院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进一步深化合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参与会谈的还包括我院部分研究生同学。
双方首先就《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共同推进全省生态审判工作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的部分内容与细节进行了讨论和修订,并就进一步推进深化合作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双方一致同意不断加强我院与省高院生态审判庭的合作与交流,通过老师挂职锻炼、学生参与实务实践、课题申报与专著出版等多种方式展开合作。

讨论会结束后,祝昌霖法官结合自己多年的实务经验和潜心研究所积累的深厚理论功底,为在座师生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祝法官的讲座围绕“公权力行使走向法治化”主题开展,通过“依法治国的理想化”、“公权力运作程序化”、“公权力行为合法化”三个方面具体阐释了如何使公权力行使走向法治化。祝法官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有助于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要抓住这个契机,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祝法官认为“法治”的治理核心是公权力,将公权力放进“笼子”里,充分发挥程序的重要价值,确保权力的来源、运作都有合法的依据。祝法官将公权力走向法治化概括为五个要素:公权法授、公权法治、依法执法、行政法治、为民执法。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中,在座师生就听讲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和不解向祝法官提问。祝法官结合实务经验,深入浅出,用轻松幽默的语言解答了在座师生的疑惑。

讲座结束后举行了一个简短的合作签约仪式,我院党委书记李智勇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祝昌霖法官在《备忘录》上签字并合影留念。整场活动在友好、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郭丹朋/文 金雨霖/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