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下午,我院第十季南强法学沙龙第三期暨2014级博士生沙龙在B523教室如期进行。本次沙龙主要围绕我国民族地区文化特色的法律研究为主题,以刑法学为切入点逐步展开。通过讨论,拓展了同学们的研究思路,加强了法学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力争创新博士生的研究理念,引起一定的学术思考。

该期沙龙由我院2014级刑法博士研究生史强同学主讲,来自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专业的同学参与。首先,史强同学做了题为《广西壮族“那文化”视阈下民族地区环境刑法问题研究》的专题报告。从“那文化”与“儒文化”的不同侧重性、环境刑法与传统刑法之间的差异性、“那文化”理念与生态价值观的契合性以及民族地区环境问题的刑事立法等不同层面展开分析。接着,来自贵州的彭媛媛、崔超同学分别从民商法与法律史两个不同专业角度谈了对苗族文化的不同认识以及对侗族民族习惯的理解;法律史专业的姚周霞同学与法学理论专业的程庆栋同学对宪法、立法法中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立法权限问题从应然与实然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反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畅谈了未来的发展方向;诉讼法专业的丁启明同学还就民族习惯在刑事司法实务中的运用谈了自己的看法;最后,傅以、史强两位同学共同向各位博士生介绍了目前我国刑法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与同学们就目前风险社会下抽象危险犯的延伸趋势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恰逢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各位博士研究生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目标充满信心, 纷纷表示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导下从事法学研究深感骄傲与自豪。
程庆栋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