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小法益厦实践队再次进行主题调研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4-09-12 | 阅读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立足于新消法实施的背景,我院“小法益厦”实践队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宗旨,对新消法的实行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新力量,新思路

我院“小法益厦”实践队于2013年7月成立,队员均为我院本科生。2014年3月15日,我院“小法益厦”消费教育宣讲团依托厦门工商局、厦门消保委和我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成立。由宣讲团成员自编自导自演的作品——《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作为全国首部中小学生消费维权普法微电影,在厦门市公交车、BRT、商业广场、地下通道等各大平台进行循环展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在实践队原先取得的良好成果的基础之上,今年夏天,“小法益厦”实践队结合新形势,注入新鲜力量,开拓了普法宣传的新思路。九名新成员的加入,让实践队更具活力;李晓辉老师的指导,使实践队的调研更有方向。同时,实践队将普法宣传的范围由中小学生扩大到老年人群体,制定出易于理解与接受、活泼有趣的普法宣传方案,实现了内容上的创新。

探究竟,寻真知

在前期准备阶段,实践队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充分了解了新消法的修改内容及其实施的大致情况,并通过与指导老师李晓辉老师的沟通交流,明确了调研重点。

为了了解新消法的实际实施情况,实践队将调研地点定在经济较为发达、商业贸易频繁的厦门市。今年7月上旬,“小法益厦”实践队在厦门市区各大公园、街道社区发放问卷,与当地民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实地了解民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对新消法的认识程度及新消法实行过程中的现实误区之所在。

7月中旬,“小法益厦”实践队走访了厦门市工商局,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在座谈会上,实践队队员就新消法实行过程中的现存问题咨询了工商局,如应举证责任倒置的耐用商品的范围、新消法的赔偿力度加大之后可能出现的过度维权问题,并对新消法实施以来所接收到的关于新消法最新修改内容的维权纠纷案例进行了分析与讨论。

之后,“小法益厦”实践队将通过新媒体或走进街道社区进行普法宣传,致力于提高民众的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更有力量、更有尊严。

我院小法益厦实践队 文/蔡凉凉 图/高靖 张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