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infos暑期社会实践队南京调研之行顺利结束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4-07-30 | 阅读数: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法官们的帮助下,我院infos暑期社会实践队关于虚假诉讼及恶意诉讼的调研逐步深入,并收获了一定的成果。2014年7月16日,infos实践队赶赴本次调研活动第三站——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7月16日上午九点,我院infos暑期社会实践队在蔡庆辉老师和林旭荣老师的带领下准时到达姑苏区人民法院。九点到十一点半,姑苏区人民法院徐侃副院长、审判监督庭黄伟忠庭长、民四庭吴作新庭长、民庭郏献涛法官、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赵副检察长、民行处范处长与厦门大学infos实践队师生一行有序地围坐于会议桌,开始了座谈式的交流。姑苏区法院的各个法官们陈述了调解过程中存在的虚假诉讼,并列举了虚假诉讼中民间借贷的表现形态,同时指出虚假诉讼应以妨害作证罪来进行惩罚。此外,还对管辖权异议的恶意诉讼与执行异议的恶意诉讼进行介绍。姑苏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主要对检察院关于虚假诉讼的检查权是如何实现的做出说解释与阐释。

在姑苏区人民法院与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两院的共同接待下,infos实践队关于虚假诉讼及恶意诉讼的调研又有了新的发现。涉及虚假宿舍及恶意诉讼时,法院采取的对策是法院与检察院相互配合,即由检察院享有控制权,法院暂停处理。然而如此的作法究竟有无合理性及合法性,还需infos实践队继续探究。带着疑问,相信我院infos暑期社会实践的下一站将会有更多收获。

 

 

infos暑期社会实践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