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为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实践与运用,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已于第三学期拉开帷幕。7月24日,为期5周的实习工作圆满结束。下午15时30分,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兰英老师与带队老师陈欣前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看望参加实习的二十余名同学,并主持总结大会。一同出席的还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指导老师陈静颖与各专业庭法官。

会前,李兰英老师表达了对学生的关心与问候,亲切的与进行学生互动与交流。会上,由李兰英老师首先表达了对思明区人民法院为我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悉心指导学生以及实习期间良好的待遇表示衷心感谢,也肯定了学生们在本次实习中的成长与进步,对于学生们在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等方面不断成熟的优秀表现感到非常欣慰。带队老师陈欣也发表了自己的感想。虽然本次实习是陈新老师第一次担任带队老师,但她非常认真,细心,一直和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反馈,使本次思明法院的实习工作开展得非常顺利。她表示:“这是一群非常优秀的学生,我从中也受益良多,下次还愿意带实习生。”
指导老师陈静颖作为思明区人民法院本次实习活动的总负责人,也进行了总结。她肯定了我院学生在专业素质上的良好表现,对学生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以及学院的重视程度表达了赞赏,也感谢本次实习中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为法院做出的贡献,并希望以后能够长期进行此类合作。参会的各专业庭带队老师也对我院学生的出色表现给予赞许。
同学们听到各方老师的表扬,看到自己的付出与努力得到回报后,也感触良多,情至深处不禁潸然泪下。大家一致认为,经过本次实习,无论是在专业知识还是个人成长上都获益良多。法律不再是过去所理解的冰冷的条文,而是切切实实与每个人生活朝夕相关的温情的关怀,是需要社会个体间互相沟通、互相交流的过程。而在工作往来中,沟通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的不断加强,工作方法与工作效率的不断优化,也是每个人成长与进步最快的时期,是大学本科阶段一段充实而难忘的时光。法院纪律森严但也不失温情的工作氛围,教育学生们学会遵守法院规章制度。同时,学生也积极融入法院大家庭,与法官、书记员们形成良好的互动与深厚的感情。
同时,学生们也提出了一些建议,譬如,实习安排的时间与周期长短,是否保证可以安排每一位实习生旁听一次开庭等等。李院长认真地记录了学生的反馈意见,并向学生承诺,今后学院将更加重视和完善本科生毕业实习制度。让学生和法院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会议在热烈而轻松地氛围中进行。李兰英院长最后发表总结讲话,再次表达了对法院支持和关爱我院学生的感激之情,对学生积极向上、敢于吃苦、善于思考的拼搏精神给予充分的肯定,希望学生们能够把这种精神持续下去,在今后学生工作中发扬光大,鼓励大家继续保持对理想的追求,取得更大的进步。
[图/郭宪功 文/姜元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