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杰出校友叶兰昌为证券法系列讲座第三场做主讲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4-07-11 | 阅读数:

7月10日19:00,由厦门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法学院杰出校友证券法系列讲座第三场在A302教室隆重开讲。本场讲座由厦门大学93级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叶兰昌律师担任主讲,叶律师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法律事务领域,现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恒泰证券、英大证券等证券公司内核委员,并兼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仲裁委员会证券专业仲裁员等重要社会职务,多年专注于投融资领域的法律服务,在IPO、并购、私募、债券、票据、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等领域为企业的投融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本场讲座正是围绕着“新政下的新三板法律事务”这一主题展开的。副院长何丽新老师作为嘉宾出席,并代表法学院向叶兰昌律师颁发了印有法学院logo的纪念品与荣誉证书。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2013年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也就是本场讲座所称的“新政下的新三板”。“新政下的新三板”市场主要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来运作。因此,叶律师开门见山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经营宗旨、经营范围与使命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讲述了全国股转系统的历史渊源及其地位和存在意义,为在场听众普及了新三板的知识;紧接着,他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为重点,介绍了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对股转系统挂牌要求、挂牌程序进行了详细解析;最后,叶律师结合工作实务,对中小企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处理方式进行了介绍,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特殊挂牌主体作出分析,指出转股企业在挂牌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知识产权、企业缺乏独立性、竞业禁止以及关联交易等特殊问题,并对律师在中小企业全国转股系统挂牌过程中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作出阐述。

继前两场证券法讲座的热潮,此次证券法讲座第三讲再次迎来全场满座,丰富的讲座内容再一次为法学院师生带来听觉盛宴。除了通过精彩的讲座扩展了在场同学的视野,叶兰昌律师还以学长的身份对在场学弟学妹们作出指导,强调了职业规划的重要性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应当坚持的职业修养等,毫无保留地分享了他的心路历程,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校友的无私与热情,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研究生会宣传部  张卉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