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季南强法学沙龙第十二期之“论守法的风险”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4-06-26 | 阅读数:

风险存在为社会常态,守法会产生怎么样的风险?失独家庭的扶养扶助责任该由谁承担?2014年6月18日下午两点半,于法学院B523教室,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汪全军同学以“守法的风险——以失独为例”为主题作了一场生动的报告。

汪全军从风险的普遍存在,谈到公民守法的风险,继而提出风险出现后的责任承担问题。针对失独家庭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守法带来的风险,以及风险一旦出现,责任由谁承担,在座的同学们纷纷提出发表自己的看法,就此问题讨论中。博士研究生朱西威同学反对“守法的风险”这种提法,认为公民在守法与否的事情上是有自己的选择权的,如“失独”家庭,亦可以承担社会抚养费来选择违法,既有选择的自由,就应当承担相应后果。国家只是基于对弱势群体的扶助义务而对失独家庭予以照顾,而无法律上的义务。宋方青教授对与会同学给予了充分肯定,鼓励大家勤于思考、勇于表达自己的见解。

                                                            图/文   汪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