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厦门大学法学院“行知广宇”实践队以“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制度”为研究主题,在齐树洁老师和周蕾老师的指导下,赴上海调研。继到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调研后,实践队成员又来到上海政法大学、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展开调研工作。
上海政法大学站
2014年6月24日下午2点30分,我院行知广宇实践队在上海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全国青少年犯罪与司法研究及服务中心,与中心主任姚建龙教授就未成年人的民事司法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会。参与此次座谈会的还有全国青少年犯罪与司法研究及服务中心的副秘书长徐海琨,中心办公室主任周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乐宇歆,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蕾以及厦门大学法学院齐树洁教授。
实践队队员们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跟随工作人员参观研究中心。座谈会刚开始,姚建龙教授,周颖老师以及徐海琨秘书长分别对中心的历史、学生工作、学术成果等方面向实践队做了简要的介绍。周蕾老师及齐树洁教授则简要介绍了行知广宇实践队的情况以及此次的调研目标。
接着,姚建龙教授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国家监护原则等国内外相关的理论出发,对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主体、特殊的程序设置,证据规则,少年法院的组织形式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姚教授在回应实践队员提出的关于受案范围以及齐老师提出的关于普通民事审判与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区别等问题的同时,也对实践队的课题研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座谈会后,实践队成员与上海政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进行了友好的交流,与上海政法学院的同学们建立起了珍贵的友谊。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庭站
6月25日下午,行知广宇实践队来到了闸北区人民法院进行调研,此行主要针对闸北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经验总结进行访谈。闸北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房法官和夏法官热情的接待了实践队队员们。
交流中,夏法官介绍了闸北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的背景,并向实践队提供了少年法庭自2010年成立至今的受案范围与受案数量,展示了闸北区人民法院作为上海市少年法庭工作的先行者所取得的斐然成绩。
随后,房法官讲解了少年法庭民事案件审判的理念,即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并解释了妥善处理涉少民事案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重要关系。闸北区人民法院致力于此,不仅对内部法官严格要求,而且认真落实社会观护制度,力求从庭前到庭后完全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实践队的同学也针对实务操作中的细节进行了提问,两位法官都一一详细讲解。
可喜的是,两位法官对行知广宇实践队的调研价值和付诸的努力寄予厚望,也对厦大学子的钻研精神表示肯定,并希望在法学理论者和实务者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民事司法领域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少年庭站
6月26日上午,实践队一行人来到杨高中路地铁站附近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到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副庭长的热情接待。
抵达法院后,陆副庭长带大家来到了浦东法院的未成年人民事诉讼心理干预调解室,整个房间给队员们一种亲切和温馨的感觉。陆副庭长向队员们解释道:心理调解室是专门用来疏导未成年人以及相关成年人的心理障碍的,整个房间给人轻松自如的感觉,少了些许法庭的严肃和冰冷,可以缓解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心理紧张,队员们纷纷表示赞同。
在座谈过程中,陆副庭长首先向队员们介绍了浦东法院最近几年的受案结案状况,以及民事刑事案件分别所占到的比重,陆副庭长讲到:“法院成立有少年审判综合庭,民事案件的案件数量要大于刑事案件,但刑事案件的审理要比民事的成熟很多。”表明我国司法实务界对于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探索还在初步阶段。随后,队员们根据本次调研的主题向陆副庭长提出了一些问题,陆副庭长一一为队员们作出耐心的解答。其中主要涉及的问题有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中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少年庭的受案范围及案由问题、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的特殊程序与措施、法院在受案及审理过程中的经济性与效率性考虑等等。队员们在座谈过程中认真记录,与陆副庭长愉快的交换意见,整个座谈过程中充满了轻松和谐的气氛。
最后,座谈结束之时,实践队的队员们向陆副庭长赠送了厦门大学的纪念笔记本,并表达了对浦东法院和陆副庭长热情帮助的诚挚感谢。陆副庭长再一次表达了对实践队队员来上海调研的热烈欢迎,并给予队员们鼓励。随后双方来到浦东法院的少年庭合影留念。
此次上海之行,我院行知广宇实践队的成员们以身体力行践行知行合一,在实践中体验真知,不仅拓展了视野,收获宝贵的调研资料,更深入了解“未成年民事司法制度”的理论背景和司法实践情况。

行之广宇实践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