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下午4点15分左右,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动员大会于B137教室如期举行。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蕾老师、副院长李兰英老师作为嘉宾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大会的主持人为辅导员林旭荣老师。

大会伊始,由李兰英老师作实习总动员。首先,要明确为什么实习。她说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纸上得来终觉浅;应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作为厦大首批实践计划的对象,学院将学生分别培养为应用型和涉外型的法律人才,找到适合个人发展的道路;实习也是完成法律专业的教学计划的要求,它占据6学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任务。然而,李老师表示,其实一个月的时间还是非常地短,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这段时光。

怎样实习是从未有过实习经验的学生的共同困惑。在形式上,我院采取集中和分散并行,做好同学的配合工作与单位的协调工作,在实习单位安排的导师和本校带队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实习。在内容上,我们强调专业知识的检验与整体素质的锻炼,提高组织、配合能力,学会贡献。
在实习过程中,要听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完成日常的实习工作,要做有心人,于细微之处学习知识。例如注意卷宗的薄厚,顺序等等。实习期间,每人要完成一篇实习心得,增强问题意识。无论字数多少,它是成果的表现。
大会上还强调了带队老师的职责。带队老师应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学生实习的具体安排;教育指导学生应该注意的事项,选定好实习的学生组长;对实习学生的专业疑问和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对实习结束后的学生们做出成绩的评定;实习期间至少两次去实习单位,代表学校和学院,做好工作;平时保证与实习学生、单位的联系畅通。如果实习学生或者实习单位有事联系不到实习指导教师,则视为失职。
随后,林旭荣老师宣布实习带队老师与分组情况。周蕾老师则强调了一些注意事项。注重安全,注意保密问题,材料不要带回宿舍,也不要在公共场所谈论当事人情况。大会最后,带队老师与小组同学进一步交流,期待2011级本科生在这个骄阳似火的小学期内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完成理论到实践的跨越。
学生会宣传部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