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14-05-23 | 阅读数:

  

5月22日下午,我校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字仪式。校长朱崇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副校长杨斌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丽贞代表双方签订共建协议。

在致辞中,朱崇实首先向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我校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所给予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我校法学院经过三十年的 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法学院之一,这与省、市政府和各级公检法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近期,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启动“卓越法律人才 教育培养计划”,今天共建协议的签署,就是落实该计划的一个实际行动。朱崇实表示,双方的合作将会极大地推动厦大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希望厦大学生虚心 求教、认真实践,希望各位检察官严格要求,帮助厦大学生更好更快成长。厦门大学将同市人民检察院一起,为法学教育和厦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黄延强指出,此次共建是检校双方进一步密切交流,携手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的良好开端,对于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质、提升法律专门人才培训质量,具有积极意义。相信通过积极落实协议内容,双方将能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厦门市检察事业和法学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据了解,我校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成立后,双方将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见习实习等方面展开全面而深入的合作。

当天下午,还一并举行了聘书颁发仪式。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杨善良、公诉处副处长戴静、侦监处助检员颜煜群被聘为我校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我校法学院李兰英、周赟、王天民3名教师被聘为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

仪式由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虹凯主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郑国钦、检委会专职委员郭有评,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军,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白文、教培处处长侯美君及我校学校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法学院领导和师生代表等参加了仪式。

                                                               (文/宣传部 陈浪   图/法学院 胡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