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测量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的认知研究——厦门大学法学院第五期双周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4-05-13 | 阅读数:

2014年5月8日晚上7:00,由厦门大学法学院举办的 “双周论坛”第五期在法学院C419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双周论坛”由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健鹏担任主讲嘉宾。讲座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吴旭阳老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郭春镇、王建学、陈鹏、马腾等老师,以及多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冯健鹏副教授的此次报告,围绕“可以测量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的认知研究及相关问题”这一主题展开。他向参与此次论坛的师生报告了目前法学界对于程序正义的认知研究,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实践,探讨法律认知研究的相关问题。首先,他提出了报告主题背后的问题意识:法学界探讨程序正义已有较长时间,但是传统的法学研究并没有提供程序正义的标准。那么,程序正义是否存在判断标准?如果存在那么这种标准是什么?但是认知科学通过定性分析可以提供这种标准。其后,他想我们介绍了西方学术界通过认知科学正在探索这种标准,并已有一定成效:(1)心理实验的方法:提堡特和沃尔克实验Ⅰ和Ⅱ分别得出如下结论:与纠问制相比,对抗制能更好的消除法官和陪审团的偏见;对抗制不仅能更好的消除法官和陪审团的偏见,而且这种对偏见的更大消除不仅适用于美国,也适用于法国,可以跨越文化。(2)社会调查的方法:芝加哥研究,通过研究人们对结果的偏好和对程序是否公正的感受之间的关系,得出人们程序的公正将影响人们对结果的看法这一结论。但是将上述两类实验的对象分别推广至中国香港和中国沿海城市居民,得出的结论却是相反的。冯健鹏副教授认为这些针对中国实验结果的存在,说明了上述实验方法具有无法排除反例的局限性。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些实验所取得的成果。与否定所取得实验成果相反,我们更应当像拼图游戏一样将全世界作为研究对象,把世界各地的实验结果一块块拼凑出来,这样也许能找出是否存在判断程序正义的标准。最后,冯健鹏副教授还提出了在法学领域可以将认知科学与法律解释学结合起来,以便更好运用认知科学研究法学相关问题。

冯健鹏副教授的报告完毕后,广大师生与他一起探讨了相关问题。郭春镇老师、马腾老师、陈鹏、王建学、吴旭阳等教师纷纷提出了自己对认知科学的看法,肯定了认知科学与实验研究方法对法学发展所能起到的作用——如能够对传统法学理论争议辨伪。其后数名来自不同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也与冯健鹏副教授探讨如何运用认知科学来研究本专业的相关问题,冯健鹏副教授的精辟解答给与了他们启发。最后,论坛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论坛结束时,各位老师感谢冯健鹏副教授为法学院师生献上了一场丰盛的知识盛宴,高度赞扬了冯健鹏副教授的研究成果,并由衷感谢冯健鹏副教授对厦门大学法学院“双周论坛”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