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4月13日上午, “厦门大学—福清市公安局中层干部法制培训班”在厦门大学法学院A栋302教室隆重开班。我院副院长李兰英教授致欢迎词,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斌作讲话。
“厦门大学—福清市公安局中层干部法制培训班”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安法制业务水平,由福清市公安局组织全局各单位有关领导、法制员来厦门大学进行法律业务专门培训。此次福清市公安局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学习培训,共分为两期,将在2014年上半年全部学习培训完毕。
李兰英副院长首先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对远道而来的福清市公安局系统的中层领导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她说,厦门大学作为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以及唯一一所地处经济特区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师资雄厚、精英荟萃,其法学学科实力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
李兰英副院长表示,很高兴看到厦大法学院能够与福清公安局开展交流合作,为各位优秀的福清市公安局系统的中层领导学员提供一个开拓视野、陶冶情操、丰富知识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平台,希望学员们在此次培训中学习愉快、有所收获。
卢斌副局长对厦大法学院为此次培训所做的周密安排和辛勤劳动表示感谢。他说,随着公安法制业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多,要顺应福清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增强福清市公安局的综合实力,就必须实现内涵式发展,加强和改善学习,不断提升福清市公安局系统中层领导的综合素养和能力。
经过前期与福清市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交流协商下,我院为福清市公安局精心安排了法治与法制方向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涉及刑法中的重大热点案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问题、法律视角下的民间金融、中国海疆问题及钓鱼岛争端,也包含了特色专题——群众路线与反腐倡廉、经济形势分析、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和书画鉴赏艺术等综合素质拓展专题课程。
来自福清市公安局系统的55位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了本次为期五天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