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19日上午九点,在院党委副书记郭锦星、2012级在职法硕林锐学长的带领下, 16名法律硕士研究生来到了厦门市强制戒毒所,这是由厦门大学法硕联合会主办的校外调研活动的第一站。此行得到了戒毒所政治处陈主任与戒毒所干警们的热烈欢迎和支持。
在陈主任的引导下,同学们进入戒毒所“禁区”,陈主任详细介绍了所里的基本工作和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强调要从思想层面、工作技能、身体锻炼三个方面着手才能真正帮助戒毒人员拔出毒瘾,使其恢复生理和心理双重健康。陈主任还表示所内会定期邀请乐团演出,丰富戒毒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还配备了心理咨询师,设置了与心理治疗有关的毒品脱敏室、沙盘室、宣泄室等等,这些心理治疗设备在吸毒人员的心理教育与治疗方面有着显著成效。随后,同学们还参观了戒毒人员的生产车间、居住宿舍和文化长廊等。陈主任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厦门市戒毒所作为14年没有出现戒毒人员逃离与死亡的安全所,严格贯彻“文明执法”方针,吸毒人员首先是病人,其次是受害者,最后才是违法者。在戒毒所里,戒毒人员统称为“学员”,干警都把“学员”们当作病人悉心对待,为之提供人性化的医疗、康复与生活条件。
此次别开生面的社会调研,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视野,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而且使同学们对基层司法工作和法治社会的构建有了全新的认识!
法硕联合会 黄岸然/文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