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1日,我院第3期“南强学术沙龙”在B420研讨室顺利举办,2011级民商法学硕士张海涛、吴迪及法律硕士(法学)江纯静作了题为《海上石油污染之损害赔偿体系》的主题发言,何丽新教授的门下弟子及其他不同年段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讨论,何丽新教授受邀作为嘉宾出席。
首先上台做主题报告的是张海涛同学,报告的主题是《论我国海洋生态油污损害赔偿范围》,他从理论基础、现状分析、比较法及我国的制度完善四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随后,本次沙龙的另一位主讲人江纯静同学给大家做了题为《海上石油污染损害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的报告,对于这一当前研究尚不完善的问题,她提出独到的见解,并结合外国立法对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建构提出建议。最后是吴迪同学的《论< 保险法>下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同意权》的发言,她针对当前学界争议的疑难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从全新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论证,观点新颖独到。
在本次沙龙的最后阶段,何丽新教授对沙龙作了总体点评,鼓励同学们对学术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至此,本次沙龙圆满结束。
包鑫慧/文 陈泽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