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举行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

发布人: 吕文君 | 发布时间: 2013-12-17 | 阅读数:

2013年12月13日,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党委书记李智勇,副院长林秀芹、何丽新、李兰英,党委副书记周蕾率法学院30余名师生代表赴福建省南平市,分别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共建“厦门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

下午2:30,法学院与南平中院在南平中院会议室举行共建“厦门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南平中院欧岩峰院长出席,并致辞欢迎来自母校的领导及师生代表。欧岩峰院长在致辞中提到,此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构建,为院校优势互补,强化南平法院人才培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南平中院将结合法学院的理论优势在疑难案件研讨和课题研究中展开合作,并邀请法学院教授开展学术讲座,培养造就一批专家型法官队伍。同时,南平中院将在法学院学生专业实习、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提升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院李智勇书记致辞,他提到法学院在80多年发展中,组建成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富有创新意识的学术梯队。法学院与南平中院共建 “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教学模式的创新,同时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双方将在合作中,将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共同推上新台阶。随后,法学院徐崇利院长与南平中院欧岩峰院长在协议上签字并共同为基地揭牌。签约仪式上,徐崇利院长为南平中院欧岩峰等3名法官颁发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南平中院院长欧岩峰为法学院何丽新等3名教授颁发南平中院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聘书。最后法学院师生代表及中院法官代表就合作和当前的热点问题展开了讨论。

随后,法学院与南平市检察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金文出席该仪式并致辞欢迎母校法学院的师生代表。致辞中,王金文提到,市检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供专业咨询、共同组织课题研究、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与法学院进行合作。在为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提供良好实践环境的同时,提升南平检察干警业务工作能力,也为检察机关创建专家型检察官队伍创造良好的理论环境,在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中,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随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进行致辞,他提出通过共建教育实践基地的构建,一个高水平、专业化、规范化的校外实践平台,为培养法学人才创造一流的实践环境。签字仪式上,南平市检代检察长王金文代表南平市检为法学院李兰英三位教师颁发南平市检检察官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聘书。法学院徐崇利院长代表厦大法学院为王金文等三位检察官颁发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签字仪式后,法学院师生参观了南平市检的办案工作区及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

法学院与南平中院、南平市检的共建合作,将以导师培训、课题合作、学生实习实践等方式全面展开,在将高校理论资源输送到实务中,促进专家型法律工作者群体的发展壮大的同时。为高效学生提供了更为深入的 “实践基地”,将全面的锻炼法学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厦门大学学生在知识、素质和能力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