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我院陈晓明老师邀请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John Braithwaite教授、台北大学犯罪研究所所长侯崇文教授以及台湾大学法律系李茂生教授在法学院B137教室为我院师生进行了精彩的讲座。本次在厦大法学院的讲座是“恢复性司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继在金门大学拉开帷幕以来的第二站,该研讨会由厦门大学和台北大学主办、香港城市大学和金门大学协办,旨在关注修复性司法理论的发展及在大中华区及全球的实践问题。
上午9点,来宾就座,讲座正式开始。朱炎生教授代表厦大法学院致欢迎词,感谢各位来宾远道而来,并与台北大学犯罪研究所所长侯崇文教授教授互赠纪念品。首先为师生们献上讲座的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John Braithwaite教授。John Braithwaite教授是刑法学和犯罪学的大师,在犯罪学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对恢复性司法理论有着深入的研究。教授从比较视角出发,围绕恢复性司法理论的历史、现状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实践向师生们做了介绍。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积极与John Braithwaite教授进行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第二场讲座由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晓东教授主持,由台北大学侯崇文教授主讲。侯崇文教授曾任台北大学校长,现任台北大学犯罪研究所所长。侯教授与其同事组建的研究修复式主义模式的团队名为“橄榄枝中心”,致力于提倡校园内相互尊重的价值,构建一个和平的校园环境。侯教授讲座主题为“修复式正义在台湾校园的应用”,教授从台湾校园冲突问题谈起,向师生们介绍了另类的冲突解决模式——修复式正义模式,并结合实例讲解了和解模式的基本运作轨迹,使在座的师生们受益匪浅。讲座结束后,大家对侯教授报以热烈的掌声。
下午2点半,台湾大学法律系李茂生教授为师生们带来本次研讨会的第三场讲座。李茂生教授曾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在台湾地区备受尊崇。李教授围绕“反思台湾修复式正义之实践”为主题展开讲座,教授从台湾司法现状出发,对修复性司法提出了尖锐的批判和反思,提出他所认为的修复性正义并非修复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修复国家、社会与犯罪少年的关系。李教授全场同在座师生保持互动,其风趣幽默的语言和生动活泼的讲座风格引得现场欢笑声不断,高潮迭起。
李教授演讲结束后,John Braithwaite教授和侯崇文教授针对李教授讲座中对修复性司法提出的批判分别做了回应,侯教授团队中的另两位老师进行了补充性发言,金门大学的李教授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各位教授讨论热烈,观点之间不断有碰撞和交锋,让在座的师生们飨食了一场学术盛宴。最后,陈晓明老师进行总结性发言,并对本次系列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与肯定。
“恢复性司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厦大法学院的系列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应文婷 图\魏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