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下午3点,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教授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为我校师生带来一场题为“世界法治指数对中国法治评估的借鉴意义”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李兰英教授主持,吴洪淇老师、刘炯老师、吴旭阳老师、林旭荣老师以及法学院和其他学院学生到场聆听,整场讲座座无虚席。
张保生教室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 10月至2001年1月英国肯特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年1月至12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证据法、法理学。
张教授在讲座中介绍了四部分内容:一、世界法治指数;二、中国“法治评估”存在的问题;三、司法文明指数;四、中国证据法治指数。在第一部分,张教授主要界定了“法治指数”和“法治”两个概念,指出“法治指数”量化了法治理念,是一种加强法治的工具,具有评估主体中立性、评估对象独特性、指标体系普适性、调查结果直观呈现等特点。张教授还详细介绍了“世界法治指数”的9个维度和48个二级指标,并分析了“法治指数”国家排名方法以及主要的缺陷,通过图表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了世界七大地区排名情况、美国和中国的法治情况等。接下来,张教授指出中国“法治评估”存在着评估主体缺乏中立性、指标忽视法治标准的普适性等问题,和“世界法治指数”相比较缺了3个指标(有限政府权力、腐败遏制、基本权利,如此还能否算是“法治指数”?带着这样的发问,张教授就在第三部分提出了司法文明指数,建议从9个维度中抽出其中几个维度来评估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做专项评估。司法文明协同创新需要做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教育创新和文化创新。最后,张教授结合自己研究领域提出中国证据法治指数,通过证据权利、证人作证等9个证据法治发展指数来量化和评估中国证据制度的发展水平。
在讲座的互动环节,张教授对现场师生的积极提问做了详细的回答,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阅卷权、证据法治指数如何反映真实情况、如何评价普适性等方面。在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在场师生不仅感受到了张教授的大家风范,也从他独特创新的视角中见识了其渊博且严谨的学术思想。精彩绝伦的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和意犹未尽中圆满结束。
文/邱碧蓉 图/贾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