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与厦门海事法院法官赴南海石油生产平台调研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13-11-05 | 阅读数:
2013年10月29日,我院何丽新教授、谢潇博士生与厦门海事法院邱志雄、许俊强法官一行,前往中国海洋石油湛江分公司所属的文昌13-1/2海上石油生产平台,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上钻井平台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研究”课题进行调研。 此次调研得到了湛江海事局、中海油湛江分公司的大力支持。调研组一行人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9点于湛江乘坐直升飞机前往海上石油生产平台,并于10点20分左右到达移动式储油船(海上石油生产平台的中枢)。 调研组到达移动式储油船之后,在生产平台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船上设备,认真听取了工作人员关于海上石油生产设备如何运行的介绍,收获了关于海上石油生产的感性认识。参观完毕后,调研组成员与平台负责人在储油船食堂上共进午餐,其间进行了热烈而愉快地交谈,并约定下午召开座谈会,以便调研组能够更多地了解海上石油生产的技术原理和防油污污染应急机制。 下午1点30分,座谈会准时召开,何丽新教授首先向平台负责人介绍了调研组所承担的课题内容,然后着重向平台负责人请教了海上石油生产的技术原理、海上石油生产平台与船舶的比较、防油污污染措施和油污事故处理方法以及是否参与油污保险等问题,平台负责人则就这些问题作了解答,详细介绍了海上石油生产平台的工作原理,并解释说包括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采油平台乃至储油船,均无自航能力,故不适宜定性为船舶,与船舶存在差别;而海上石油生产平台作业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制度措施保障,通常不会发生油污污染,即使有,规模也在可控范围内,且还有油污保险作为最后屏障。座谈会在轻松愉快地氛围中结束,调研组成员听取了平台工作人员的讲解,均感受益匪浅。 座谈会结束后,调研组一行人于下午3点30分左右乘坐直升飞机离开海上石油生产平台,返回湛江。调研工作圆满结束。 (谢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