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号至10月30号,在龙岩上杭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古田山庄,福建省刑法学年会顺利召开。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顾卫兵、李明蓉,省法学会副会长张琦以及全省各个高校的学者、检察院、法院的实务专家和会议论文代表80余人出席了福建省刑法学年会。
我院李兰英教授、陈晓明教授,博士生郭浩同学应邀参加了研讨会。李兰英教授在大会上做了题为《生态环境刑法保护的缺陷和重构》的学术报告。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中,介绍了生态环境刑法保护的诸多新理念。诸如,法益保护的对象 从人本主义走向生态保护主义的转变;在个别环境犯罪中规定严格责任制度;借鉴其他学科的因果关系的理论,分析“因果关系推定”的运用;主张从惩罚环境犯罪的结果犯转为对危险犯的处罚;并对刑事和解是否可以在环境犯罪中适用、环境犯罪中的法定刑设置、罚金刑的适用方法等问题均做了清晰、生动、全面的阐述,受到与会学者和实务专家的热烈回应和肯定。
我院博士生郭浩同学提交的会议论文《论推定技术在环境犯罪中的运用》获得该年度福建省刑法学年会论文一等奖,并在学年会上做了论文交流发言。他的论文体现了刑事法一体化的研究风格,将证据法和实体法内容结合在一起,为认定环境犯罪提供了可具操作性的规则和方法,受到了评委们的一致赞扬。
[图文 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