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厦门大学律东律西实践队在卢炯星老师的带领下,与厦大法学院研究生刘亭共同前往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即拆迁办)进行调研采访。翔安区建设局副局长洪东京及其他工作人员等人热情欢迎实践队的到来,并进行了友好的座谈,双方就翔安地区的土地拆迁中法律问题、程序问题、拆迁补偿及经验总结等进行了探讨。
在采访过程中,洪副局长表示,拆迁工作是不仅关乎法律,更涉及到政治、社会经济、民生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仅仅依靠法律层面或者政府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呼吁全社会能够进行关注,共同促进拆迁工作能够和谐、高效率地进行。评价拆迁工作是否成功,要考虑到群众拆迁后的生活水平,安居情况等,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对于拆迁补偿方面,他指出:“特殊时期的节约就是最大的浪费。”政府的补偿,除了使群众能够在拆迁后能够购买新居之外,还要使其生活水平相对于拆迁前有所提高,群众的补偿要求在合理的范围内应予以考虑,积极听取群众意见,以群众的利益为先,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拆迁办已经取得了多项成果,例如在一些地区进行拆迁试点,完成了20天内迁移,30天内拆除的和谐拆迁工作,不仅拆迁中取得了高效率,而且达到了群众满意,支持政府拆迁的效果。
政府和谐拆迁,促民生的积极性很高,但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成,确非易事。在许多群众满意的同时,仍然有不尽人意之处。尽管现行法律规定了各项拆迁政策与措施,为拆迁工作的执行确立了标准,减少纠纷,但新旧政策衔接上的偏差,往往出现相同情况不同补偿的情况,造成了不公平现象,极易引起群众不满,加剧政府拆迁工作的的难度。其次,法不责众,法律的执行落实在实践中存在这许多困难,造成法律制度形同虚设。还应当认识到,贪婪是人的本性,群众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又或者有留恋故土等各种原因,群众坚决不离开原住所,就会产生“钉子户”现象。这给拆迁工作带来了难题,也会影响到整体工作的进展。拆迁办就给实践队介绍了一个退休老教师的例子,因为这唯一的一户钉子户致使一定范围地区的拆迁工作迟迟无法进行。洪副局长认为,必须做好群众工作,“钉子户”问题体现出群众工作的复杂性,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倾听他们的诉求,如果是合理的,应该及时加以解决;如果是过分要求,就必须要求政府发挥出自己强势的一面,在加强沟通工作的同时,不能轻易妥协,否则不仅对那些遵从拆迁决定的群众不公平,也容易树立一个错误典型,让其他人看到其中的利益,反而使今后的拆迁工作更加难做。
在此次采访中,律东律西实践队员本着在实践中提升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目标,在卢炯星老师的指导下做了充分准备与周密的安排,包括积极查阅相关资料、法律法规,认真准备多个采访问题,队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等。在交谈中,队员以虚心学习的心态,认真倾听了拆迁办工作人员的意见,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提出自己的见解等。以不卑不亢、友好交流的态度,赢得被采访人员的一致认可,使采访始终在和谐轻松的氛围中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展现了厦大学子的风采,用真实的行动体现了厦门大学“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
厦门大学律东律西实践队 郭淑茹/文 桂一钦/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