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完美落幕

发布人: 罗学林 | 发布时间: 2013-07-25 | 阅读数:
为了促进本校法学发展,培养更多的实务性人才,2013年7月24日下午5点,在厦门大学颂恩楼215会议室,举行了“厦门大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主要有:厦门大学的领导、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法学院的老师和部分学生干部。厦门大学校长助理——邱伟杰,担任了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会议伊始,厦门大学党委书记杨振斌先生致辞。杨书记态度诚恳,语气谦和,对本次签约仪式的目的和意义给与了十分中肯的评价,表达了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的热切期望,并希望通过与法院的合作来培养更多的实务性人才,为厦门市、国家和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先生致辞。他说厦门大学法学院一直以来为福建省各大法院系统输送了大量人才,并高度赞扬了厦门大学法学院为厦门市法制建设所作出的重要贡献。陈院长还充分肯定说,与法学院的长期合作与交流,使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学术调研水平位居福建省前茅,已经连续两年蝉联福建省中院学术调研总分第一名,他也希望能进一步与法学院合作,为中院吸收更多理论人才。 致辞结束后,由厦门大学副校长邬大光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远代表双方签署协议,由厦门大学党委书记杨振斌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国猛先生共同为“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揭牌。紧接着,颁发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导师聘书”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聘书”。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深度合作是我校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又一里程碑,将院校合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本次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这是继厦门大学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签约仪式后的又一次圆满会议。希望今后法学院可以有更多的实务性人才走向社会,奉献社会。 法学院学生会 黄燕钦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