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至7月4日,“涉台海事综合法律制度和政策研究”课题组成员在厦门海事局陈鹭峰处长、厦门大学法学院何丽新教授的带队下,在福州各相关单位开展调研。
调研安排紧凑,短短三天时间内,课题组走访了福州海事局、平潭海事处、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船航运有限公司、福建华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东方海运有限公司等调研对象。调研成果丰富,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切实了解到涉台海事监管的现实需求,为进一步围绕如何填补涉台海事法律制度或政策空白的问题提供了切实的依据。
在福州海事局,何丽新教授就课题研究现状及调研目的做了简要介绍,海事局局长对课题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全力的支持。接着,课题组成员与福州海事局局长、督察处处长及其他专业人员展开了调研问答。在平潭县,课题组调研人员与平潭海事处的张宏副处长等进行了会谈。随后调研人员抵达福建海峡高速客滚船航运有限公司专门就“海峡号”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的第三站是福州市内的两家航运公司——福建华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东方海运有限公司。调研人员分别与两家公司的专业人士进行会谈,对课题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据悉,课题组调研成员此前已走访了厦门海事局、东渡海事处、鹭江海事处、泉州海事局、漳州海事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厦门闽台轮渡有限公司、厦门港城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相关公司。通过与海事局以及航运公司的专业人士之间的深入探讨,课题调研人员听取了各方对两岸海事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对两岸海事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课题组调研还将继续开展,调研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发展,将更加有利于调研目的的实现,进一步提高海事部门谋划和推进改革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在海西建设和对台交流合作中的支持保障作用。
(厦门大学法学院 贺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