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厦门大学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字仪式在我校颂恩楼215会议室隆重举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厦门市检察官协会会长、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林永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贻影、李明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锦彪,以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处领导出席了本次仪式。我校出席签字仪式的有校长朱崇实、副校长邬大光,以及学校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法学院的负责人和部分师生代表。签字仪式由邬大光副校长主持。
朱崇实校长首先致辞,表达了对倪英达检察长一行专程来校参加签字仪式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紧接着朱校长提出了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及不足,阐述了我校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重要意义。他认为法学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成果之一,一所一流的大学一定要拥有一流的法学教育,厦门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最为优秀的法学院之一。但当前的法学教育存在人才跟不上社会需要等问题,与国外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这样的背景下,厦门大学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合力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极大促进厦大法学的发展。最后,朱崇实校长再次表达了倪英达检察长一行人对厦门大学的支持,表明了认真落实协议的决心,以及提出了把实践基地建设成为福建省最好法学教育平台的希冀。
倪英达检察长也表达了对共建法学实践基地的信心、决心。他肯定了厦门大学作为全国享有盛誉的法学教育基地所取得的成就,回顾了多年前自己的切身经历来说明厦大法学院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并借以表达真诚的感谢。他指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与厦门大学在人才培养、法学研究及青少年犯罪预防等方面有着长久、多方的交流,为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共建是双方密切检校合作机制的开端,将有利于检察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丰富,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极大地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最后,倪英达检察长同样表达了积极主动配合、认真落实协议的决心以及对母校取得更好成就的美好祝愿。
接着,朱崇实校长、倪英达检察长代表双方签订了共建协议并共同为“厦门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场面庄严而又热烈,双方的手坚定而有力地紧紧相握。
揭牌仪式后,双方互颁兼职教授聘书。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代表法学院向林贻影副检察长、李明蓉副检察长颁发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书,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院长林贻影向法学院副院长陈晓明教授、刘连泰教授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兼职教授聘书。至此,仪式圆满结束。
厦门大学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具体落实,有利于提升法学教育,培养更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对福建省法学教育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签字仪式圆满结束了,而合力共建法学实践基地才刚刚开始,它将发挥双方优势,为法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