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召开涉台海事课题大纲论证会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05-17 | 阅读数:
5月15日,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承担的福建海事局项目《涉台海事综合法律制度与政策框架研究》举行课题大纲论证会。来自福建海事局各监管处、厦门海事局、厦门大学法学院、集美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对课题研究提出了建议。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教授为论证会致辞,他感谢福建海事局对课题工作开展的重视与支持,预祝课题取得顺利进展。项目负责人厦门大学法学院何丽新教授主要从项目研究背景、目标、内容、原则、方法、进度、人员、框架等方面对课题大纲基本情况及课题前期研究情况进行了汇报。 福建省海事局局长何易培指出,福建海事工作的特点在于涉台管理,涉台海事监管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言而喻,但目前相关工作仍未能系统化运转,两岸监管标准依据不明确。随着两岸通航的密集,将会造成水上安全管理的漏洞,影响两岸三通的稳健进行,因此本课题的开展十分重要。福建海事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在全国海事涉台监管方面应当先行先试,责无旁贷地应为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与发展、为已经实施的两岸三通中的海洋运输提供必要的保障,课题研究十分必要。他希望课题研究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既要符合两岸关系现状,又要符合海事监管规范。他表示,本课题研究具有行政管理部门与高等院校合作调研的特色,在保证课题理论高度与规律性研究的基础上,海事局职能部门要全力以赴与院校合作,重视课题的实用性。何易培局长希望课题组在调研中处理好如下几组关系:处理好同时进行的课题之间的关系,做好区分、有所突出、互相借鉴;处理好过去与将来、总结与规划的关系;处理好理论与实务之间的关系。 到会领导、专家对课题大纲存在的优点与不足发表意见,共同探讨课题大纲的修改与完善。课题组全体人员认真听取了领导和专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研究思路和目标任务,着手就课题研究大纲以及下一阶段的调研工作展开规划,并就研究重点和突破点、研究方法和责任分工等展开了深入讨论。 本次课题大纲研讨论证会圆满结束。 厦门大学法学院 江晓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