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实“青椒会”学术论坛】“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与反垄断监管挑战”讲座圆满举行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5-03-06 | 阅读数:

2025年3月2日19:30,厦门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信实“青椒会”学术论坛第83期——“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与反垄断监管挑战”在厦门大学法学院A304教室顺利举行。

本次学术论坛邀请到了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教授担任主讲嘉宾。讲座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史欣媛副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阳建勋教授、王俊副教授、燕星宇助理教授以及李天相助理教授出席。现场吸引了五十余名本硕博师生的积极参与,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主讲人简介】

陈兵,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数字经济与法治》主编,国际期刊Laws编委,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讲座开场】

讲座伊始,史欣媛老师向陈兵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史欣媛老师向与会来宾介绍了陈兵教授,强调陈兵教授在竞争法领域造诣颇深,成果丰硕,享有崇高的学术声誉。

【讲座内容】

陈兵教授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演进和法律规制为主线,结合全球实践案例,系统剖析了其发展现状、治理挑战、政策改进及反垄断监管路径。

一、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与政策法规梳理

陈兵教授首先梳理了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从1956年美国达特茅斯学院首次提出“人工智能”概念,到20世纪70年代的低谷期,再到21世纪至今的加速发展期。他指出,人工智能的发展是围绕以算法为核心相关科技的演进,统筹算法安全与算法创新是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标志着人工智能从传统的确定性问题解决向不确定性问题解决的转变。陈兵教授强调,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对现行法律适用性提出了挑战,包括数据隐私、算法歧视、安全风险等问题以及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信任危机。

随后,陈兵教授简要梳理了我国目前相关的政策法规,提到法治于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应发挥激励创新、促进发展、防治风险、统筹权益的主要价值,廓清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主体、权利义务、责任体系等基础法律关系。

二、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全过程治理挑战与应对

陈兵教授进一步探讨了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全过程治理的挑战与应对。他指出,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链包括基础设施的要素治理、通用大模型的运行治理和生成内容的场景治理。在基础设施的要素治理中,数据、算法和算力是核心要素。具体而言,数据是AI运行的“饲料”,算法是AI运行的“方式”,算力是AI运行的“能量”。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的要素治理应当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解决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不足、算法缺陷、算力资源开发不足分配不均等问题。针对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的运行治理以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场景治理方面,陈兵教授认为,应当秉持包容审慎的态度,同时结合实践案例对该领域域外反垄断规制进行了进一步详细分析。

三、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产业促进政策检视与改进

陈兵教授深入探讨了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产业促进政策的现状、问题与改进方向。首先,从财政支持与投资力度、重视算力发展建设、扩大数据高质量供给三个方面对我国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现状进行简述,分析了当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可能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中央与地方政策缺乏协同性、轻视基础应用、政策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不足、政策泛化。随后,陈兵教授还介绍了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人工智能发展产业政策特征与具体构造。最后,陈兵教授提出优化产业政策的具体进路如下:国家层面发布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指南;地方层面因地制宜出台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政策,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四、应对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反垄断监管建议

陈兵教授强调,反垄断监管应注重事前合规引导、事前审慎立案、事中事后精准执法和事后宽容处罚,以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

【讲座与谈】

阳建勋教授对讲座内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讲座内容十分丰富。他指出,我国目前面对人工智能的反垄断监管还在探索阶段,尽管美国对人工智能领域的反垄断调查可能会引发关注,但我国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对人工智能产业加强反垄断监管,而是会继续探索和研究。

王俊老师对陈兵教授的讲座表示了高度赞赏,认为该讲座对在座的同学们尤其是硕博生的论文写作和研究选题有很大的启发。他指出,要做好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需要具备两个重要的基础:一是对技术领域的深刻认识,二是对经济学理论和背景的清晰理解。王俊老师强调,只有对技术和经济有深入的理解,才能在现阶段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接地气的建议。

燕星宇老师首先对陈兵教授的讲座表示了感谢,并提出了三个相关问题。首先,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拓展,剥削性滥用行为是否会呈现新的现象或加剧既有滥用行为的类型。对此,陈兵教授认为,在人工智能时代,剥削性滥用行为可能会更加复杂和隐蔽,其技术性特征强。他指出,目前我国在认定剥削性滥用时非常审慎,因为剥削性滥用的认定需要明确的参照标准,而在人工智能领域,数据的开放和使用条件往往难以得出一个统一的合理标准,其变动性和模糊性很强。因此,剥削性滥用的认定在人工智能领域可能会更加困难。他进一步指出,在当前阶段人工智能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可能会更多地聚焦在经营者集中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适用。

其次,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反垄断法是否需要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法律进行协同分工?对此,陈兵教授认为,传统上反垄断法主要通过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来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在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变得更加直接和重要。他强调,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在处理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能简单地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垄断法的直接目标。

最后,公共数据的供应不足可能会限制人工智能的发展,但同时是否也可能引发反垄断法相关的问题。陈兵教授指出,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利用是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一步。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引发一些反垄断法相关的问题。他指出,目前我国在公共数据开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交易机制等。最后,他认为,总体来看目前反垄断法框架能够满足现实的需求。因此,在目前人工智能时代,应对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更好更优质地适用反垄断法及相关制度和规则。

【讲座答疑】

在提问环节,两位同学针对讲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疑惑,陈兵教授也针对这些提问逐一解答。在相互对话沟通的过程中,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这一议题的理解,现场的同学们表示深受启发,获益颇丰。

最后,史欣媛老师对本次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讲授的内容表达了由衷的赞赏和感谢。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大家皆表示受益匪浅,期待陈兵教授再次莅临厦门大学法学院。


文/程湘缘

图/黄睿婷

校对/陈琦玮

审核/史欣媛

审定/张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