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研习班开展第三次理论授课

发布人: 吴荣梅 | 发布时间: 2025-03-12 | 阅读数:

3月8日上午,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习班授课教师姜孝贤为厦门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研习班授课。他以“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为题,先后论述了观察视角的确定、治理和法治现代化的内涵、西方式现代化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差异及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与核心特征四项内容。

姜孝贤通过历史视角、当代视角和比较视角,为学员们揭示历史进程与当代社会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强调现代化要立足中国国情。从历史脉络到现实情境,从宏观视野到微观细节,从自主建构的内涵探究到发展路径的实践探索,从制度现代化的理论阐释到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推进,姜孝贤结合一系列案例和自身的思考,为学员们揭示理论背后的独特价值与意义。他强调,学员们在研习过程中,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会运用理论来观察和批判现实,既勇于提出问题,又善于解答问题。

在交流研讨环节,学员们就“为什么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论题进行集中分享与讨论。法学院2024级硕士生车钰英说道“我认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在制度上,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就是制度体系,而法治为各个领域提供体制机制支撑。在文化上,中国早先便意识到法治优于人治。由此可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科学的理念”。

“关于如何通过法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首先就是要理解法治轨道的内涵。通过设立完备的法律体系,确保国家治理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姜孝贤老师也提到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其核心之一就是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可以为市场经济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法治也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力”,经济学院2023级本科生李卓然说道。

活动中,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宇斌为姜孝贤颁发授课教师聘书。

厦门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研习班培养周期为1年,面向全校跨院系、跨年级招募了50名首期学员。研习班聚焦时政热点,结合法学特色,带领学员通过集中授课、专题研讨、读书沙龙、社会实践、课题调研等模块开展系统研学,引导学员增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体悟“法治”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路径,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图文/厦门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研习班

审核/张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