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再续合作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5-05-15 | 阅读数:

5月15日上午,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培训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法学院顺利举行,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景学军,政治部副主任、四级调研员朱文军,组织人事处副处长李根,法学院副院长郑永宽,党委副书记张宇斌,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副主任陈文彬等参加仪式。

签约仪式上,景学军与郑永宽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签约结束后,双方围绕在法官培训、讲座研讨、调研考察、学生实践等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合作展开交流。

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合作源远流长。早在2015年,双方就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启了携手共进的合作征程。2020年,双方续约,合作不断深化。而此次签约,则是双方的第二次续约,彰显了双方合作的坚定决心与深厚情谊。双方将继续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不断推进合作向纵深发展,携手书写闽疆合作的新篇章,让这份跨越山海的情谊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


图文/李宏伟

审核/张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