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信实“青椒会”学术论坛第90期暨“数字法沙龙”第五期在厦门大学法学院A201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主题为“ESG主流指标及投资:制度及产品”,特别邀请到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倪受彬老师担任主讲嘉宾,厦门大学法学院数字法与交叉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吴旭阳老师担任主持人,周琛老师、李天相老师、毛海栋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本硕博数十名学生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主持人吴旭阳老师对倪受彬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隆重介绍了倪受彬教授的履历及主要学术成果后,本次讲座正式拉开帷幕。

倪受彬教授首先系统阐释了ESG投资的背景、内涵与发展脉络,指出在全球碳中和目标的紧迫压力下、在绿色贸易壁垒兴起的背景下,以及在中国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下,ESG投资理念经历了从最初的伦理投资萌芽,到社会责任投资的逐步成熟的演进历程,得以蓬勃发展。当前,ESG责任投资已进入标准化制度日益完善、监管体系与多元化投资策略并行发展的新阶段。

接着,倪教授对ESG投资产品进行了深度剖析,全面梳理了国内外ESG主题基金产品的市场表现。他指出,这些产品都具有丰富的产品线且展现出显著的市场活力,并强调ESG因子的表现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这恰恰反映了投资者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因素的重视。此外,政策背景对ESG信息披露的影响也至关重要。因此,在针对政策与监管层面的讲解中,倪老师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相关指引及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管要求,与国际监管框架进行了对比,构建了中外监管政策的比较分析视角。除此之外,还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如GRI、TCFD、ISSB等ESG指标的体系与标准,以便大家深入理解。

随后,倪教授将视角转向ESG与公司治理的紧密联系,指出主要理论正从股东中心主义(SVM)转向利益相关者理论(SWM),并从ClientEarth诉壳牌、Enviva“漂绿”等案例入手,深入分析了企业在供应链管理、气候政治议题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最后,针对中国企业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倪教授指出我们在ESG披露制度、标准成熟度、评价和监督机制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倪教授强调,企业应警惕“漂绿”陷阱,通过提高ESG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赋能。

在倪受彬教授的精彩分享后,各位与谈人围绕本次讲座的内容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的学术交流。

周琛老师指出,倪老师的讲座内容前沿性显著,从多部门法交叉融合的视角出发,深入浅出地为我们阐述了ESG投资制度与产品的相关理论。周老师还强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人均大有裨益。而在对企业的评判上,除传统盈利这一标准外,还应追求多元化的考核因素。ESG领域与前沿科技相连,关联消费者、环境与企业,周老师认为这一领域中有诸多研究挖掘点值得关注。

李天相老师则重点结合环境法的内容,从环境法视角探寻ESG的生命力,认为有三点值得关注。其一,可持续发展理念已获普遍认同,经济、社会与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ESG在制度上或形成耦合。其二,我国环境法正由利益限制法向利益平衡法转变,环境和经济利益皆具有重要价值,ESG能以数据表达方式识别利益关切,但也可能影响传统行政执法。其三,环境法从要素贯通向空间贯通转变,在空间上探讨环境保护时将与ESG相互影响,例如不同区域评级或因ESG而产生差异。

毛海栋老师指出,ESG是交叉法学研究的典型,可从环境法、公司法、国际法、法社会学、法与政治经济学等不同维度展开研究,不同维度和视角下关注的重点和结论都不相同。以法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观之,会发现ESG的各类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充满了权力斗争,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国际话语权博弈。另外,在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ESG相关制度建设如何审慎推进、如何避免企业为满足考核指标而采取策略性规避行为等均值得认真思考。

在互动环节,在场同学踊跃举手提问,围绕企业为规避ESG评价会进行数据掩盖和造假等问题,与主讲人展开了深入交流。
最后,倪受彬教授与各位与谈老师合影留念,至此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文/亓菡霖
图/许嘉璐
审核/毛海栋
审定/张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