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教师节上午11点,由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协调推动的“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在厦大法学院正式成立。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厦门大学监察专员黄身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黄庭岗,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庭长翟伟坤,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陈鹏,副院长郑永宽,教师代表龚宇、罗立国、阎语、罗翔丹参加活动。

黄身勇代表厦门大学致欢迎辞,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学校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国之大者”,厦门大学始终秉持“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在法学教育领域深耕不辍。此次共建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不仅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在闽实践的重要延伸,更是司法审判资源与高校学术资源有机整合的开创性平台,在校院合作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厦门大学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与福建高院一道,共同推动涉外审判实务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吴元祥在致辞中对“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厦门大学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法治与开放相伴而行,随着福建省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福建高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拥有坚实的合作基础,双方应以聚焦实干育人才、深化协同促成果、服务大局强担当为方向,共同建设好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福建高院将全力支持教学实践中心的建设,与厦门大学法学院一道,细化合作举措,完善保障机制,推动中心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仪式上,黄庭岗与陈鹏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随后,吴元祥与黄身勇共同为“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揭牌,标志着这一开创性平台的正式成立。

此次共建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是福建法院与厦门大学深化协同、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双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福建法院涉外审判教学实践中心与厦门国际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两中心”将协同联动,推动全国四级法院“巡回审判进大学校园”,开展审判示范和案例研讨,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厦门国商庭和厦大法学院将发挥联络协调作用,确保中心有效运行。未来,各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需求导向、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育人新模式,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图文/李宏伟
审核/郑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