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下午,《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座谈在厦门大学法学院C220会议室顺利举行。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永宽教授,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咏晖,厦门市律师协会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加桓,福建齐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千煌,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事业合伙人宗锐,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俊杰,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与重整中心副主任王晗,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部主任毛静,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鹏鹏、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林斯韦等专家学者参加座谈。厦门大学法学院的20余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也参与学习。本次座谈由法学院王兰教授主持。

郑永宽副院长在开场致辞中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对各位专家出席会议表示欢迎,期待与会嘉宾在本次会议上提出宝贵的意见,为推进企业破产法的修订贡献专业智慧与集体力量。
本次座谈聚焦《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中涉及的法律制度、权益安排以及发展态势。与会嘉宾结合实务经验,从宏观角度解读修订草案的亮点和重点,指出此次修订的深远意义;从微观角度就个人债务清理、府院联动、管理人制度、董监高责任、债权人保护、涉税问题等提出针对性思考与建设性建议。
在交流环节,法学院多位硕士生和博士生也踊跃发言,从学理层面或比较法角度探讨修订草案的亮点与不足,并发表各自的观点或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经过三个小时的充分交流和热烈讨论,本次座谈圆满落幕。王兰教授作总结发言,并期待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注破产立法修订动态,共同推动破产立法与实践协同发展。
图文/吕璇、宋依云
审核/王兰
审定/吴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