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博士后论坛”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5-11-13 | 阅读数:

2025年11月6日,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法律科学》编辑部、《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编辑部、《北大法律评论》编辑部、《私法研究》编辑部与厦门大学出版社协办的第四届“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博士后论坛”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召开。本届论坛以“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聚焦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论坛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杏飞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邵长茂,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超鹏教授分别致辞。出席论坛的嘉宾还包括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二处(台港澳办)处长文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嵘,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陈鹏教授、齐树洁教授等专家学者。

景汉朝会长在致辞中系统阐述了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矛盾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的时代背景下民事司法所承担的重要使命,深入剖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新课题与新挑战。他强调,深入研究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就未来研究方向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把准政治方向,以科学理论指引学术研究。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特别是要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立足实践沃土,让理论研究扎根中国大地。既要注重理论深耕,更要坚持实践导向,主动深入司法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使研究成果能够切中实践要害、回应司法关切、服务审判执行。三是勇于开拓创新,以前沿视野探索发展路径。在系统梳理现有制度成果,深化拓展现有成果的同时,敏锐洞察数字时代给民事执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积极探索执行异议之诉程序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的可能路径,真正构建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执行异议之诉理论体系与制度模式。最后,他勉励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创新能力与开拓精神,持续深耕学术,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实践水平,力争未来成长为能够肩负民族复兴重任的卓越法治人才。

景汉朝会长致辞并宣读本次论坛征文获奖名单


景汉朝会长、邵长茂副局长与吴超鹏副校长共同为本届论坛征文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论坛主题研讨分为3个单元,分别聚焦于执行异议之诉中不动产权利冲突的解决路径、执行异议之诉中的程序问题与理论回应以及股权执行的效力边界与归属认定。共有8位报告人作专题发言,24位与谈人评议。

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湘潭大学、苏州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宁波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华侨大学、福建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与厦门大学出版社的专家与博士生、博士后共60余人参加本次论坛,围绕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文章来源:“民事程序法研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