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鼓励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
2. 坚持全面考核原则。学院应对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人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3. 坚持择优选拔原则。学院在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过程中,坚持从优从严原则,宁缺毋滥。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申请-考核”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考核。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1.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3)所学课程成绩优良,成绩名列本专业年段前10%。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在CSSCI来源刊物(包括扩展版)上发表1篇论文(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者具有以下科研业绩中的1项:主持1项校级课题、正式出版著作6万字以上(不累计)、科研成果获校级(不包括)以上奖励等。
(5)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且成绩不低于45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或雅思不低于6分;或具有与同等英语水平相当的其他外语成绩证明。通过日语能力等级考试1级或具有同等日语水平相当外语成绩证明。意大利语B1等级或具有同等意大利语水平相当外语成绩证明。报考考生需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语言种类要求。
(6)我院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为法学学术型学科专业,不包括法律专业学位博士。
三、报名
1.报名步骤
(1)申请人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一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我院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申请人自负。申请人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00-2025年12月5日17:00。
3.向报考院系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送达)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提交的报考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5)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原则上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考生本人签名);
(9)科研成果一览表(列出代表性学术成果,考生本人签字),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若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应提交说明)、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不端行为检测报告(要求该报告为中国知网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全文对照版”报告单,考生在报告单首页空白处签字);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格式自定,要求有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目录。
注:以上(7)-(10)项须按照法学院规定格式(见附件)填报,申请材料按如上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缺一不可。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和录取资格。
电子版发送邮箱(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752813752@qq.com。
纸质版邮寄地址(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B122 黄老师收(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5891)
四、选拔流程
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分两部分:学术能力考核和思想品德考核。
1.学术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为学术能力考核,主要涉及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尤其要重视研究生科研情况和创新能力的考察。考核方式为申请材料审核,学院组织材料审查组根据事先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原则,对每个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2.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由学院基层党委负责审核学术能力考核通过人员思想品德。
3.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束后,学院公示通过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的研究生名单。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公布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研究生名单,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5.硕博连读复试要求见我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
五、其他规定
1.其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1.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信
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信.docx
2.考生自述表
考生自述表.doc
3.科研成果一览表
科研成果一览表.doc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