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09级博士生、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党支部选举结果的通知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9-11-13 | 阅读数:
中共厦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文件 法学院党委【2009】15号 关于同意2009级博士生、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党支部选举结果的通知 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法学院2009级博士生党支部、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具体名单如下: 1、法学院2009级博士生党支部: 书 记:揭 捷 组织委员:马如栋 宣传委员:谢达梅 2、法学院2009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党支部: 书 记:刘 倩 组织委员:周亚兰 宣传委员:王 威 中共厦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