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聂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8-11-10 | 阅读数:
根据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厦门大学人事处联合下发的【2008】厦大委组55号、【2008】厦大委组56号文件的通知,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聂鑫同志任共青团厦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共青团厦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的职务; 高斌同志任共青团厦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温美昭同志任厦门大学法学院秘书(副科级)。 中共厦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