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院际交流学生选拔工作现已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二、申请材料
1. 法学院学生出国出境院际交流项目申请表.doc(各项签字完成后提交)
2. 相关语言水平证明(复印件即可,勿交原件)
3. 中文成绩单(最新加盖教务公章版本,原件或复印件)
*硕士生申请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项目需额外提交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加盖教务公章/档案馆公章成绩单复印件
4. 考察情况说明(模板).docx(辅导员签字)
以上材料各一份,所有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三、截止时间
有意向申请此项目的同学请于2025年4月2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完整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法学院C2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 有意报名申请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尽早办理护照。
2. 申请人应自行安排好学业进程,避免因参加交流项目影响正常完成学业。
3. 申请人参加项目期间,必须在交流院校至少完成(3门/学期)专业相关课程。
4. 学分转换等相关问题,请自行在外方院校官网了解课程信息后,咨询教学秘书老师确认。
5. 获得外方院校正式录取后,务必按法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及线上涉外交流手续说明提前准备及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五、关于补助
学校国际处/台港澳办每年为参加校际/院际境外交流项目学生发放交流补助,顺利完成交流项目,且出国境手续办理完整即获得补助资格。(注:此项补助是否发放及实际发放标准以国际处/台港澳办最新通知为准)
参考补助标准(人民币):
欧洲、美洲、大洋洲的长期项目1万元/人/学期,短期项目5000元/人/期;
亚洲、非洲、中国台港澳地区的长期项目5000元/人/学期、短期项目2000元/人/期。
*三个月及以上为长期交流项目,三个月以下为短期交流项目
六、其他:
1. 学院推荐结果将于申请截止后两周内在学院网站“党务院务公开”版块公示。
2. 所有入选学生需经学院正式提名,请勿私自盲目联系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3. 项目相关问题可邮件咨询外事秘书李老师:markli@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