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花开,仲夏之夜。2025年6月13日晚,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经济犯罪与刑民一体化研究所所长、《犯罪研究》编辑张勇教授,受邀来到厦门大学法学院,带来了一场主题为“刑民行交叉领域‘法秩序统一性’法治话语阐释及其运用”的精彩讲座。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刑法学科带头人李兰英教授担任主持,刑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多位教师参与与谈,部分本硕博同学到会聆听,开展了一场跨学科的学术交流盛宴。

讲座伊始,张勇教授首先阐释了“法秩序统一性”内涵,即宪法统领下各部门法规范协调无矛盾,兼具绝对与相对、实然与应然的统一,而在违法性判断上赞同“相对从属性论”,强调刑事违法性判断相对独立于前置法。张勇教授认为刑民行交叉的具体案件情况是复杂变化的,不能固守“一路通吃”的裁判规则。紧接着张教授结合理论观点与实践案例,在刑民交叉领域,详细细化了该类案件的判断标准“同一事实”,并认为在处理时需遵循刑法和民法效力不相互排斥、重视行为人主观要素定罪作用,且“先刑后民”或“先民后刑”不宜“一刀切”。而在刑行交叉领域,行政犯认定需兼顾从属性与独立性,行政处罚裁决不能直接作为刑事定案依据,多次行政违法的刑事责任认定要秉持刑罚谦抑性,优先适用行政处罚。最后张勇教授强调在刑民行交叉案件中应明确刑法保障法定位,坚持谦抑审慎,促进刑民行协同与罚赔衔接,实现法律公平正义。

与谈环节,来自不同教研室的老师们各独抒己见,字字珠玑间尽显学术碰撞与交融。许瑞超助理教授认可讨论法秩序统一论题的价值,从宪法视角下提出了研究刑法的法益维度与国家刑罚权维度,认为法秩序统一要以宪法为中心,发挥宪法调整不同法领域的作用,考虑各部门法的价值特性,挖掘出法适用的一般原则。林斯韦助理教授赞同张教授关于法秩序统一原理问题的观点,但同时以民商法角度就法秩序统一原理的评价基点、法律形式与实质判断区分、刑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与刑事与民事欺诈判断标准差异等具体问题向张教授请教。熊亚文副教授以法的价值与衡量视角,讨论正当防卫在民刑领域不同的规范表述要求、婚内强奸认定以及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等例子,认为在法秩序统一原则下,针对于同一事实的认定,应当考虑不同部门法自身的保护目的与价值取向。邢文升助理教授则是从规则漏洞的角度讨论刑民行交叉下的法秩序统一问题,通过对退货不退积分案与航班延误险案的讨论,提出了风险负担原则与避免无辜者受误认等处理规则漏洞案件的认定观点;同时以硼砂案为引,讨论行政法概念在刑法中的使用问题。而吴旭莉副教授则是从自己的学术研究历程出发,高度肯定了张勇教授的研究成果,感谢张教授对自己论文写作的启发与帮助。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学生踊跃提问,聚焦刑法与民法领域的目的区分及司法认定等问题向张勇教授请教。张教授结合自身研究,以民事与刑事中的诈骗行为的目的认定为例,娓娓道来,耐心解答。

虽夜幕降临,但讲座现场氛围依旧热烈。李兰英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最后的总结。首先,她高度肯定了张教授深厚的学术素养以及对人对事的真诚;其次,她认为民刑交叉问题是具有中国实践基础与国情基础的重要问题,契合中国刑法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研究趋势;同时张教授对该问题研究不仅开拓了我们的视野,还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学研究的魅力;最后,张教授从辩证统一的视角寻求各个部门法寻求共同的价值,该种适用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值得同学们学习。

图/代欣婧
文/许东炜
审核/熊亚文
审定/张宇斌
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