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师生参加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5-09-24 | 阅读数:

2025年9月19至20日,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江苏省南京市顺利举行。本届年会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乐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全国数十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保险法》颁布30周年:回顾与展望”为主题,参会代表们围绕“《保险法》颁布30周年背景下保险法基础理论的革新”、“《保险法》颁布30周年背景下保险合同法律制度的革新”、“《保险法》颁布30周年背景下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革新”、“‘新新国十条’涉及的保险法律问题研究”、“保险法与其他商事部门法的互动研究”等保险领域重大法治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我院教授何丽新、副教授阎语,博士研究生刘豪杰、邱哲昊、郭逸斐、黄珺及硕士研究生张琳共7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届年会会期为一天半,共分为专题研讨3场与青年论坛2场。在会议首日上午的议程中,我院何丽新教授作为主持人参与了主题为“保险法与其他部门法的互动研究”的专题研讨,认为该主题的研究视野不应局限于商法内部,也应关注保险法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在会议第二日举行的第一场青年论坛中,我院博士生黄珺发表了题为“《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介入权规则的适用困境及其纾解”的报告,就《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介入权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展开了分析,认为应以利益平衡为价值遵循优化介入权规则。在随后的第二场青年论坛中,我院副教授阎语作为与谈人发言,就投资型寿险独立账户基金属性的规范因应、保险销售人员规制的困境与进路、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保险公司破产原因重构等主题进行了评议。

本届年会共收录学术论文73篇,其中,我院博士生黄珺撰写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介入权规则的适用困境及其纾解》受到大会肯定,荣获本届年会论文二等奖,展现出我院师生的学术风采。

本次参会不仅拓宽了我院师生的学术视野,加强了与国内顶尖法学界同行的交流,更充分展现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在保险法学领域的教学科研实力,为促进我院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注入了新的动力。


文/黄珺

图/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

审核/何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