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131.htm),现将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以及2025年法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名额指标、参评对象
(一)名额指标
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我院此次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共有: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学金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全校共评选三大奖项各6个名额),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1人、萨黄淑慎奖学金1人、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2人、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1人、中国银行奖学金1人、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2人、曹德旺奖学金2人、卢嘉锡奖学金1人、蔡启瑞奖学金1人、中国联通奖学金1人。
具体名额指标详见附件1、2。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2个本科生备选名额,若推荐名额出现空缺,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注意】因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评审要求相同,故此次合并评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先分配校级奖学金名额再分配院级奖学金名额。院级奖学金具体项目将于近期公布,推荐名单待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评定完成后再进行公示。
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谢正赞奖学金、出版奖学金等,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041.htm)推荐人选已上报学校差额评选,其结果会影响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的评选(获得了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可以再参评本次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因专项奖学金评选结果尚未公布,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可同时申报本次校庆期间其他奖学金项目,若落选专项奖学金之后仍具备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资格,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二)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办法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附件2-1)
2.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2-2)
3.《厦门大学法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附件2-3)
三、申请基本条件
1.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平均至少完成20小时的志愿服务;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心理素质良好,评审周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5.中国银行奖学金、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其他注意事项】
1. 参评奖学金成绩以3月2日(含)前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参评学生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包含学生评审周期修读的所有主修课程,同一门课程,每次修读成绩均纳入计算。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周期成绩,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四、说明事项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其他注意事项】
2024年12月份评定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虽然属于校级层面的奖学金,但不属于“校奖”,因此与本次校奖评定并不冲突。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者个人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3-1)
电子版文件名:申请表-张三
2.《厦门大学法学院校级奖学金测评表》【电子版】(附件3-2)(具体加分值见附件2-3,注意评审年度为2024年2月25日- 2025年2月15日)
其中申请三大奖的同学则填写《三大奖测评表》【电子版】(附件3-3)(具体加分值见附件2-3,注意评审期间为入学至今)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分成“突出表现分”、“科研论文”“学业竞赛”“社会实践”“学生工作”“非学科类竞赛”共6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与附件3-3测评表内的排序一致)
4.成绩单【电子版】
5.工时证明【电子版】(含录入日期的志愿汇截图)
6.体测证明【电子版】
7.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4)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1.个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班级同学提交的测评表(附件3-3)的汇总表【电子版】
3.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附件0)
4.班级负责人将民主评议结果填入班级同学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中
【注意事项】
各班请将三大奖、其它校级奖学金的材料分开打包整理并注明。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
请大家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次自查公示表发布后仅允许补交与所提交材料相互佐证的证明,不再接受新提交的加分奖项。
六、时间安排
请各班负责人于2025年3月10日(周一)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学术部邮箱XMUlaw_xsb@163.com,压缩包与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班级”。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3月12日(周三)22:00前交予学术部杨舒涵同学。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学术部负责人陈锦炫,13676128838。
附件.zip
校庆奖学金附件.zip
法学院本科生学工小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