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水永生 | 发布时间: 2025-03-07 | 阅读数:

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可参评其中11项(含“三大奖”)。现将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及国际学生奖学金相关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三大奖”)的申报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三大奖全校共15名)。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可参评其中8项、共计15个推荐名额,名额分配按博士(博)、硕士(硕)单独列出(博士5名,硕士10 名)。

各奖项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见附件3、附件4

二、奖学金申报注意事项

1.相关奖项的兼

得问题(1)对2019级以前的学生(不含2019级):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院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对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含2019级):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3)获得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4)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除“三大奖”之外)、院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兼得,校级奖学金(除“三大奖”之外)与院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6)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7《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和附件8中的《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本次评选中,申请“三大奖”以学生入学以来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参评;老生申请“三大奖”以外的其他校级奖学金以2023-2024学年表现情况参评(但科研成果不限学年,未在之前的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即可);2024级研究生以入学以来在校期间表现参评。

3.各类奖学金参评对象不包含延期毕业生,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公派访学交流项目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3.学院评选推荐细则详见《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7号)执行。

5.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需符合以上1、2、3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6,供参考)。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

1)XXX奖项申请表-姓名(纸质版+电子版,若同时申请“三大奖”与“其他校级奖学金”,请各提交一份相应材料,否则仅提交申请奖项相应材料即可;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于表格内写清所申请的具体奖项名称。)

2)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电子版)

3)姓名-学生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一份即可)

4)姓名-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需教秘签字)

5)姓名-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

6)姓名-奖学金评定量表(纸质版+电子版)

7)姓名-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8)姓名-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校奖汇总表(仅电子版)

注:申报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提交

(申请材料见附件2,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请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1)电子版奖学金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11日(周二)下午15: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纸质版奖学金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11日(周二)下午15:00-17:00提交至法学院c319办公室。

邮箱地址:xmulawscholarships@163.com
(邮件及申报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姓名+硕/博/专+年级专业+学号”,例:“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知产院+雪梅+专+2022法律硕士(非法学)+1302022*******”)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有其他疑问可咨询院研会学术部工作人员:

韩毅,18290381388;

陈蔓芩,13275003035;

杜若君,15906061176。

学校相关通知请至以下网站查询:

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131.htm

附件: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申报相关材料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53月7

 附件: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申报相关材料.rar 张亦春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年6月修订).doc 厦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年2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