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的市场化法律促进机制”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5-10-21 | 阅读数:

2015年10月18日下午14:30,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和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厦门大学‘远大’金融法高端论坛”顺利开讲。著名经济法学者、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岳彩申教授带来题为“普惠金融的市场化法律促进机制”的首场学术讲座。厦大法学院何丽新副院长参加并主持,厦大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出席并做点评,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部分合伙人律师、法学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全程旁听了本场学术盛宴。

岳老师首先提出,普惠金融是金融法研究领域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实现经济转型、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是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良性互动的保障,也是促进金融公平、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随后,岳老师介绍了普惠金融的概念及其提出的三大理论前提:利己主义理论、市场机制失灵和政府责任的存在。

接下来,岳老师旁征博引,介绍了当前政府承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存在的制约瓶颈。岳老师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恰恰为普惠金融的推行提供了现实可能。

最后,岳老师从合理设置准入门槛、实行差异化的分类监管、制定《合作金融法》、建立农村金融促进法律制度、引进PPP项目等方面提出了推动发展普惠金融的建设性提议。

法学院何丽新副院长进行了总结,认为岳老师的讲座具有非常接地气的社会责任感,其本人对普惠金融和金融创新进行了非常博大的思考,讲座让同学们受益匪浅。并希望岳老师今后继续来厦大做讲座,也希望厦大与西政两校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厦大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对岳老师百忙之中对厦大财税金融法研究基地建设的鼎力支持以及对同学们的厚爱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认为普惠金融实际上就是金融公平的问题,岳老师对普惠金融的发展从前提条件到市场化实现路径做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令同学们大开眼界。

两个小时的时光转瞬即逝,岳老师的讲座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启迪,在听众们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文/刘辉  图/范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