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学院到国际律所—漫谈法科研究生的职业规划》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4-12-15 | 阅读数:

2014年12月12日 19:00,厦门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系列讲座之《从法学院到国际律所—漫谈法科研究生的职业规划》在我院B420如期举行。本次讲座邀请高盖茨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合伙人谢岚老师,谢老师是我院国际法专业硕士、博士,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同时也是我院金融法方向硕士班兼职硕导。经济法教研室刘志云老师、毛海栋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刘志云老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谢岚老师是我院杰出校友,也是极少数四十岁不到就做到国际律所合伙人的国内律师。讲座的开始,谢老师着重谈到内外资所结构差别。与内资所个体制结构不同,外资所一般采用公司制管理模式,以适应非诉业务庞大的工作量和必要的团队合作。对于应届生而言,外资所授薪制下员工完善的培训机制也会给其自身快速发展带来更大契机。在谈到毕业生如何进入外资所方面,谢老师以招聘者的角度为我们分享了许多实用的经验技巧。在简历制作上,应更多反映其获得成绩的具体评价体系以及相关实习工作经历所代表的技能和经验,凸显自我优势。而针对外资所突出的团队合作模式,谢老师谈到:“每个人的成果都是下一阶段的支撑,每个人交出去的东西都是为了争取下一份工作。”因此严谨、细心、负责和团队精神是同学们需要着重培养的。最后论及外资所个人评级体系,谢老师强调了团队合作、领导及沟通能力,团队每个人的认真负责会最终营造团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愉快合作气氛,而与合伙人清晰明确的沟通也是工作有效开展的必要保障。

谢老师以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在座同学带来详细精彩的讲解,赢得大家阵阵掌声。在提问阶段,林烺博士生就博士生就业发展问题与谢老师展开讨论。谢老师谈到,博士生深厚的知识储备及转化能力以及优秀的文字驾驭能力都会为自身发展赢取更大空间,博士文凭同样也是职业转型好的敲门砖。就同学们提到的时间管理问题,谢老师提出“轻重缓急、先来后到与能者多劳”,可以制定合理的时间表予以执行以保证在团队合作中高效完成自身任务。而论及商事业务中法学与金融、会计知识的交融,谢老师幽默地说道:“具备商业的意识做法律的事情,用客户熟悉的语言去沟通”,鼓励在座同学们通过扎实的学习训练掌握知识的转化运用能力。

讲座的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刘老师代表我院向谢岚老师颁发了金融法方向硕士班兼职硕导聘书。刘老师笑着说到,今天谢老师的讲座不能按小时计费只能说是在履行社会责任了,我们也用聘书表达对校外导师们无私奉献的感谢。

谢老师的讲座为同学们了解外资律所打开了一扇窗,讲座在大家的欢笑和掌声中落下帷幕。

 

王素芬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