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0日上午9:30在法学院A302教室举办的《银行监管实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漫谈》 是在我院金融法方向硕士班开办之后的第一场讲座,讲座有幸邀请到福建省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我院金融法方向兼职硕导吴育云老师。我院经济法教研室刘志云教授主持了本场讲座。

吴育云老师先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介绍了银监会的体系。银监会2003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立,主要监管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主要分为业务部门和非业务部门。非业务部门主要包括纪检、党委和工会等。业务部门包括机构监管处和功能监管处,以及新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是区别于其他监管部门的特殊部门,该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审慎监管,而是行为监管。银监会的监管工作主要包括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吴育云老师对银监会的具体运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回答了现场同学提出的许多实务性问题,比如银监会各部门如何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关系、宏观监管与微观监管的平衡问题等。

之后,吴老师介绍了自己所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工作状况,提到法律在银监会工作中的巨大作用,以及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外国相关制度的接轨问题。接着,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相关问题。例如,互联网金融监管与传统银行监管的区分、消保处对于理财产品的纠纷的具体处理方式等。

最后,刘志云老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吴育云老师是实务经验相当丰富的金融工作者,我们在校的学生能够向吴老师请教很多实务的问题。同时,吴老师也是一位学习经历丰富的学者,能够在学习理论知识上给予我们很大的帮助。很感谢吴育云老师对我们金融法方向硕士班的指导与帮助。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场讲座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王素芬/图 王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