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的成就与不足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4-11-14 | 阅读数:

2014年11月9日晚上7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应邀在我院B520教室作题为“新《预算法》的成就与不足”学术讲座。朱炎生老师担任本场讲座的主持人。李刚老师、李晓辉老师也出席了本场讲座。

讲座开始,朱大旗教授就新《预算法》的修订过程和修改内容作了简要的介绍。接着,朱教授从七个方面介绍了新《预算法》的主要成就。第一,预算法立法宗旨的修改是最大的亮点。第二,新《预算法》确立了全口径管理制度。第三,新《预算法》确立了预算公开制。第四,新《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有限度地发债券的权利,但同时施加了很多的限制。第五,新《预算法》在完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方面做了很大的修改。第六,新《预算法》在预算民主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第七,新《预算法》在强化法律责任方面也有很多的规定。

朱教授给予新《预算法》很高的评价,认为在现行诸多制约条件、多方面利益博弈的情形下,能够修订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但是他将新《预算法》比喻成一个初生的婴儿,依旧存在诸多不足。首先,预算法立法宗旨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厘清。其次,全口径管理制度的需要进一步地细化。再次,预算公开制度仍有待于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地方债的发行规定也需要进一步改进。

讲座的最后,朱炎生老师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诉讼法 杨伟澜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