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与政府法制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4-11-14 | 阅读数:

2014年11月12日晚上7点,厦门市法制局局长、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黄杰应邀在我院A301教室作题为“法治政府与政府法制”的学术讲座。林秀芹老师担任本场讲座的主持人。

黄杰局长的讲座内容主要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过程。第二部分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的一个总目标、五项原则、六大任务的“依法治国”新蓝图。第三部分介绍了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第五部分介绍了法治政府与政府法制的关系。第六部分介绍了政府法制机构的要求和定位。政府法制机构的要求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其定位是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的法律顾问。第七部分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制政府工作者的要求。首先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好,其次需要业务工作能力强,另外需要职业道德水准高。最后一部分,黄局长结合厦门市法制局的具体工作介绍了政府法制机构的主要职责。政府法制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立法工作、规范性立法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接下来,黄局长就林秀芹老师提出的鼓浪屿船票调整、申遗、立法问题作了精彩的解答。

讲座的最后,林秀芹老师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14级法律硕士(法学) 王倩/图  方念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