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我院台海法意实践队赴台北士林区地方法院进行社会实践。作为人民观审制度试点法院的其中之一,士林地方法院近两年来承担了8次人民观审的模拟审判,对人民观审制度的观审员选任、制度实践等方面颇有心得。实践队从司法改革视角出发,希望通过对台湾地区人民观审制度的调研,比较两岸法律制度,以期完善大陆地区陪审员制度。

台海法意实践队与士林区地方法院林俊益院长及几位法官、检察官进行座谈。座谈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院长对人民观审制度的历史沿革、制度设计进行简要的介绍;二是实践队员就我们关心的问题对法官、检察官及院长提问;三是就大陆目前的陪审员制度与台湾地区试行的人民观审制度比较并交换意见。

院长首先向我们介绍,人民观审制度是人民参与审判的制度,观审非“只观不审”,而是“既观且审”,是台湾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案件的主要适用范围为7年以上的重罪刑事案件,合议庭由3位法官和5位观审员组成,观审员的构成为“5+2”模式,即5位观审员与2位备位观审员。观审员及备位观审员乃采个案选任制,必须年满二十三岁以上及高中职以上学历毕业,同时也要无消极资格及无具有辞任、拒却事由者来担任,其权限包括全程参与审判程序中间讨论及终局评议、经审判长同意可以询问被告及证人鉴定人、于终局评议时就认事用法及量刑表示意见,观审员充分讨论后形成多数意见,但法官做判决时可以不接受,若不接受,应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作为试点法院之一的士林法院也向我们介绍了近两年模拟审判的情况。目前,士林区法院已模拟了八场有观审员参与的刑事审判,基本上每三个月开展一场。模拟法庭模拟之前已判决的案件以此来检验《人民观审制度试行草案》的可行性,并通过反映出的问题不断完善该制度。虽然前期准备工作增大了法官和检察官的工作难度,但参与审判的观审员反响非常好,普遍表示对法院及法官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拉近了司法和民众的距离,有利于溶解横梗在司法和社会之间的冰山。
其次,就我们关心观审员选任、制度实施、实行效率等问题,林院长,法官和检察官也作出了详细的解答。与我们想象中观审员需要市民自觉报名不同,人民观审制度参与审判的国民来源是一般国民,符合规定的人均可列入名单组成人员库。当个案出现时,筛选出排除消极资格的合格的人,最终,观审员从合格的人中抽出。关于观审员是否有提前阅卷的权利,院长明确表示没有,且原因是不想让民众徒增更多负担,司法人员应待民众为上宾,采用口头、图表、PPT展示的方式以最通俗的方式让民众快速了解案情。当问及是否有对来参与观审的民众有奖惩措施,院长表示这也是他们目前努力的方向,他们希望在这个制度立法院通过之后,能够给予每个观审员约3000新台币的奖励和请公假的权利。而对于效率问题,他们则认为,为了增强百姓对司法的信赖度,法官、检察官适当的牺牲时间,法院适当的调整构造都是值得的。
最后,士林法院的司法人员也表现出对大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极大兴趣,向我们了解如今大陆陪审员制度的实行情况和效果,并对几位实践队员充足的准备和较好的专业素养予以肯定。
台海法意实践队 林旸燕、吴斯华/文、图